关于宣布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网络和报告指导原则的通告
关于宣布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网络和报告指导原则的通告
(国家药监局2018年第131号)
泉源:国家局 宣布日期:2020-09-24
为规范持有人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事情,落实持有人直接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主体责任,遵照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手艺协调会(ICH)指导原则相关划定,国家药品监视治理局组织制订了《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网络和报告指导原则》,现予宣布。
特此通告。
国家药监局
2018年1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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